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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安全之责,善谋安全之策,力务安全之识。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曝光行动,剖析一批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一批事故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督促相关企业认真抓好整改,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切实筑牢安全防线,为宝安“422133”工作主框架发展保驾护航。
曝光台丨宝安应急在行动
新机金属(深圳)有限公司
“3·8”危化违法行为案
2022年3月8日,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机金属(深圳)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安全生产问题:
1.未根据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中间仓)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通风设备);
2.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未储存在专用仓库;
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不符合国家标准(盐酸与双氧水混存);
4.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5.主要负责人未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配电箱)和生产经营场所(污水池、中间仓)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
以上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针对上述情况,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四)(五)项、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十)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九十七条(五)项的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于2022年4月28日合并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4.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闫会英处罚2.5万元。
温馨提示
危化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等物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保护的物品。危化品现场管理要消除盲区,规范管理。
危化品现场管理10大盲区
1
危化品超量存放
现场存量大,超过设计存量,同时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2
不清楚危化品特性
员工不清楚现场使用的危化品特性,很多公司为危化品编制了数字代码,叫起来方便,但员工对数字代码指代危化品的具体危害却不了解。
3
作业现场管理混乱
一些企业的危化品就放在高温炉旁,高温可促使危化品挥发,极易造成燃爆事故。一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正己烷、苯等危化品,存在严重的职业危害。
4
不按操作规程作业
安全操作规程是从事故中总结的经验、教训,但在生产中,不按操作规程作业、违反客观规律和常识造成的事故却不少。比如,使用有机溶剂擦洗地板引发火灾事故等。
5
防护设施不同步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生产不同步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一些群体职业中毒事件和职业病发生。
6
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
很多企业为员工配发了个人防护用品,但不少企业的个人防护用品不符合防护要求。比如,用纱布口罩代替活性炭口罩。作业现场还存在防护用品未被充分利用的问题。
7
安全警示标识不足
一些危化品作业现场的安全提示、警示标识等不全。
8
应急措施不到位
不少作业现场未按规定配置洗眼器、喷淋器、应急药品等。有的企业甚至连事故应急预案都没有,员工缺乏应急救援知识和职业卫生防护知识。
9
无效管理
某企业车间现场的通风设备未启用,原因是员工怕麻烦。企业管理不到位,虽有安全防护设施,但并没有发挥作用。
10
废弃物管理不规范
一些企业等到废弃物积累到一定数量时才处理,殊不知废弃物在放置期间,极有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引发事故。
编辑丨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