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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
因其轻巧便捷的性能
受到人们的青睐和喜爱
但同时,因为不少电动车驾驶人
安全意识淡薄、规则意识不足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2022年5月1日21时42分许,一辆遮挡号牌的电动摩托车途经灯控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摩托车驾驶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查,电动摩托车驾驶人为躲避“电子警察”抓拍,使用口罩遮挡号牌,正是这种逃避和侥幸心理,纵容自己违法,带来严重后果。

2022年5月11日11时39分许,陈某某骑行电动自行车途经路口右转弯时,与胡某某驾驶的小车迎面相撞,造成陈某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认定,陈某某逆向行驶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

2022年1月20日19时48分许,康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交叉路口时,与刘某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康某某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查,康某某因安装遮阳伞使其视线受阻,途经路口时无法及时发现周边车辆,并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被撞受伤。

2021年8月16日20时40分许,一对年轻男女骑乘电动自行车途经交叉路口时无视信号灯指示,突然变更车道,驶入该路口等待红绿灯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前方盲区内,电动自行车被卷到货车车轮下。所幸事故发生时货车刚起步,速度较慢,给这对年轻男女预留了逃生时间,事故仅造成电动自行车受损。

2021年7月14日7时30分许,林某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途经交叉口路段时,与林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林某光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致头部受伤。

2021年2月24日18时27分许,郜某骑行电动车时低头玩手机,未注意观察路面车况,此时前面一小车驾驶人正打开车门,与郜某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郜某摔倒受伤。经认定,郜某骑行过程中分心玩手机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2021年3月26日7时34分许,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途经海悦酒店路段时,因未注意观察前方及驾驶技术不娴熟,与同方向客车发生追尾后,失控撞向左侧行驶的白色小车,刘某当场被甩出车外,并被自己的车辆碾压受伤。经认定,刘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有了这些前车之鉴
骑车上路时
您还敢不提高警惕吗?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对以下违法行为说“不”!






来源 | 福建交警微发布、山东交警
编辑 |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