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查明!“9·20”福田区北环大道绿化管养工程项目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20-04-09 18:02:22 



“9·20”福田区北环大道绿化管养工程项目

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19年9月20日14时许,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与新洲路立交西北角位置的绿化管养工程项目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


———— 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9年9月份中旬,广东珠江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巡查人员在对公共绿地管养项目(北环大道段)标段项目进行现场巡查时,发现位于北环大道与新洲路立交交汇处位置存在树枝遮挡行车道路牌的问题,项目负责人熊伟要求现场负责人张永龙安排修剪班组对此地点绿化树木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9月20日中午13时30分许,现场负责人张永龙安排负责新洲立交至香梅北天桥段的修剪组组长王明群及其班组对北环大道与新洲路立交交汇处位置的树枝进行修剪作业。


14时许,王明群、潘木发、周克贵、邓新荣等四人来到了北环大道与新洲路立交交汇处位置,并开展对该位置的树木修剪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事发前周克贵负责整理挫油锯的链条,潘木发负责启动油锯运转,其余人在摆放工具。


14时10分许,潘木发站在北环大道与新洲路立交交汇处(新洲路的桥面)上进行树枝修剪作业,修剪下来的树枝(涉事树枝长度为8米,直径为17厘米)在下落过程中,击中潘木发身体,导致其从新洲立交桥面高坠至北环大道绿化带内地面。


(二)救援及现场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修剪组的工人周克贵和王明群立即将潘木发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9月20日下午16时许,潘木发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当天晚上21时许,接区总值班室电话通知后,福田区应急管理局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



———— 事故现场勘察及相关调查 ————


北环大道与新洲路立交交汇处的围栏(高度为0.95米)

现场被锯断的树干

桥面至地面草坪高度为5.8米,桥面护栏与树枝距离为3.8米

涉事树枝长度为8米

涉事树枝直径为17厘米



——————  事故类别分析  ——————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综合分析如下:


结合深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福田大队四中队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出具的死亡原因,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对事故的分类,本次事故类别为高处坠落



—————— 事故原因及性质 ——————


(一)直接原因

潘木发(死者),安全意识淡薄,在临边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规进行修剪树枝作业


(二)间接原因

广东珠江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一是未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作业人员处于临边无防护状态的环境下作业)并消除事故隐患二是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事故性质

调查认定,“9·20”福田区北环大道绿化管养工程项目死亡事故符合生产安全事故的基本要件,定性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 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


根据事故调查原因和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一)事故相关单位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广东珠江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公共绿地管养项目(北环大道段)项目的施工单位,未能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作业人员处于临边无防护状态的环境下作业)并消除事故隐患;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福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处理。


(二)事故相关人员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潘木发(死者),系广东珠江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公共绿地管养项目(北环大道段)的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临边高处作业时未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规进行修剪树枝作业。鉴于其已死亡,建议不予追究其责任。


2、熊伟,系广东珠江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派驻北环大道公共绿地管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职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福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 事故防范和整改建议 —————


此次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绿地管养项目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以下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广东珠江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绿地管养项目的施工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监督、教育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务必要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守安全生产作业规程。同时,强化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加强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安全隐患风险防范意识,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二)城管局作为园林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园林绿化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并针对此事故召开事故警示会,必须将此事故情况传达到辖区所有园林行业,让企业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9·20”福田区北环大道绿化管养工程项目死亡事故调查组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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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完整事故调查报告

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9· 20”福田区北环大道绿化管养工程项目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及调查报告


来源: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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