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爬上罐车做安全检查
结果不慎跌落
头部着地,当场身亡
【监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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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们
高处坠落不一定高!
案例1:
2019年8月25日上午,广西利高公司厂长陈海云维修输送带,9时左右,因需要有人帮忙拉动输送带的链条,陈海云便叫来一旁拉螺给其他工人分拣的裴振安过来帮忙,因高度不够,裴振安就站在铁制离地约0.6米左右的平台上拉输送带的链条,在拉输送带链条的过程中,链条突然松动,身体往后仰,从平台上摔落,头部撞击到地面。
案例2:
2020年7月27日,广东某电厂在进行#2机组润滑油间及给水泵区域消防水管改造项目过程中发生1名外包单位(东莞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从约2米高处跌落。9:36,外包单位工作负责人陈×持“#2机润滑油间及给水泵区域消防水管改造”热机工作票(工作票编号RC001442)进行#2机润滑油泵房消防水改造施工作业,工作负责人陈×把人字梯当作直梯斜靠在2A冷油器上使用,当陈×爬上梯子约2米高度时(梯子高度3.5米),梯子滑倒,陈×从梯子上坠地。
案例3:
2020年2月22日,太湖科诚公司准备复工,安排涂布车间员工余东华等三人负责一号涂布线的清洁工作,上午8时53分,余东华在清洁一号涂布线时,攀爬至涂布线烘箱顶部不慎坠落,后经抢救无效于2月24上午9时许死亡。 太湖科诚公司涂布车间普工余东华未采取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措施,未履行高处作业审批、现场作业监护等安全措施,攀爬至涂布线烘箱顶部进行清扫作业,导致在清扫过程中不慎从涂布线烘箱顶部(高度约2.5m)坠落摔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当事人余东华违章作业,是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现场示意图
案例4:
2019年8月26日19时50分左右,由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省华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南京晓庄学院网格学院改造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当时这名河南夏邑男性工人,在二层食堂过道部位站在人字梯上(站立高度约1m)安装消防喷淋头时,不慎从人字梯上滑落摔倒至地面,项目部立即拨打120,急救车到达后将其送至江苏省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当晚9时47分左右死亡。
案例5:
近日,深圳两名工人给某店安装招牌,在给招牌安装铁皮雨棚时,由于雨棚有些长,两人安装有些困难。于是,其中一人爬上了店铺门口的一堵高约1.37米的矮墙。由于高度还是不够,便又拿来一个胶水桶(高约0.4米),放在矮墙上垫在脚下。就在他脚踩胶水桶伸手扶雨棚时,突然脚下不稳失去重心,随后便跌落至地面导致头部摔伤,后经多天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时站立的矮墙,高度约1.37米
跌落致死事故案例中
不当使用梯子风险最大!
案例6:
某检修安装人员在进行作业时,重心失稳,不慎从梯子上跌落,因头部落地,致其当场死亡。
案例7:
2019年4月,施工人员王某因梯子滑动导致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身亡。
类似事故还有
梯子支撑脚无防滑措施导致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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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子被其他物体碰撞导致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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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空、踩滑、重心失稳导致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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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使用移动式梯子外
攀爬台梯也容易发生事故
隐患示例:工人肩扛手扶着超大物件使用爬梯
为什么禁止手持物品使用爬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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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员工手持图纸爬梯,意外坠落
手持小小图纸都能导致如此严重的受伤事故
更别提如上图般
扛着那么大件如果发生意外会是怎么样了……
一定要「三点接触」使用爬梯。
若不可避免须携带物件上高,请使用工具背包,或是使用滑轮组将物件吊至高处。
在攀爬梯子时,手里拿着工具材料或文件资料等,这个行为是极其危险的,很容易会单手把持或把持不稳,造成人员从梯子坠落或物件从高空坠落。
▼ 错误演示 ▼
▼ 正确演示 ▼
而正确的做法是,当攀爬梯子时:
1.上行或下行都面向梯子;
2.上行或者下行时至少有一只手要抓住梯子,总要保持三点接触;
3.不要携带任何可能使你失去平衡的物体或重物;
4.不要在爬梯子时向外探出身体或过度用力。
来源:珠海应急管理、如皋安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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