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施行!楼内停放电动车最高可罚10000元!

2021-07-01 15:45:39 


近年来

电动车爆燃

引发火灾的事故频发



今年5月10日7时34分

成都市成华区城南立交附近一小区内

发生一起电梯内电瓶车起火事故

电梯内多人受伤,包括一名婴儿

《电梯内,电动车突然起火致5人受伤!其中婴儿还没脱离生命危险》


注意!国家明确了!

楼内停放电动车要罚款了!


近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在法律责任一章中

新增了7项消防行政处罚

其中提到:


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新增的七项消防行政处罚】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电动车在电梯内起火有多可怕?】


2019年6月,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中山大学火灾重点实验室进行了一场模拟实验。实验结果表明,电动自行车起火后,仅7分38秒燃烧温度达到最高1069摄氏度。如果是因电池短路起火,12秒后即可处于猛烈燃烧阶段,且燃烧后的浓烟毒性较大,一旦吸入,短时间内可致人昏迷甚至窒息。



福田区应急管理局提醒:

看见有人推电动车

或者提电池上电梯

再也不要无动于衷了!

请第一时间劝阻!


来源:广州日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江苏新闻、福田·强安号

声明:本号致力于公益安全宣传,无任何商业用途。若有文字、图片、视频涉及侵权或违规,请及时告知删除!


推荐阅读:


1.连续作战 决战冲刺!黄伟区长持续开展迎“七一”夜查行动不放松


2.注意!《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8月1日起施行


3.第3期“福田区安全地图”:全区42个易涝点及主要风险,雨天请绕行!


4.关于印发《化工、医药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5.福田区委副书记、区长黄伟持续开展“七一”特别防护期燃气安全、疫情防控、市容环境零点督导行动


6.黄伟区长“四不两直”督导检查香蜜湖、华强北街道消防安全、疫情防控工作


7.零点督导 力度不减——福田区委常委、副区长舒毓民持续开展夜间督导


8.黄伟区长“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南园、园岭街道燃气安全、市容环境工作


9.黄伟区长主持召开福田区2021年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七一”前后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四不两直开展“零点督导”行动


10.福田区委常委、副区长舒毓民带队开展特别防护期消防安全夜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