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火。
但是火如果使用不当或者管理不好,
就会发生火灾,
严重威胁人们的生活。
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
火灾的元凶或受害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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