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应急 | 电动车火灾致2人死亡,车主被判4年!

2023-07-17 14:45:37 

案件回顾

2021年10月5日4时许,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福绵区新桥镇大楼路北一民房发生火灾,福绵区消防救援大队迅速出动处置,于4时45分将火灾扑灭,1名妇女及1名儿童由于在逃生过程中吸入大量浓烟窒息死亡。

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为24平方米,烧毁一楼西面电动自行车停车间内10辆电动车及1辆摩托车等物品,造成2人死亡。

火灾原因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10月4日,被告人吴某海在网上购买一个电容量为66AM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车锂电池,并自己安装在其电动车上。

10月5日凌晨2时6分,吴某海在位于玉林福绵区新桥镇大楼路北其租住的陈某某住宅一楼,对上述电动车使用不适配的充电器进行充电。

3时44分,吴某海在充电中的电动车锂电池热失控炸裂起火引发火灾。

法院判决

2022年3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福绵区新桥镇“10·5”火灾事故一审宣判:被告吴某海因过失引起火灾,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吴某海承担80%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137万余元;房东陈某红,承担20%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34万余元。

被告人吴某海及房东陈某红不服一审判决,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法院审理,二审维持原判!



阿消提醒

在日常生活中

电动自行车导致的火灾时有发生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池等产品

不合格、不正确的充电

或对电动自行车随意改装

将加剧火灾风险

那么应该如何预防

电动自行车火灾?


电动自行车为什么会频频发生火灾

01

安全意识淡薄


部分车主的安全意识不够,老是存在侥幸心理。心里算不明白那笔账,在有充电桩的情况下也不在充电桩充电,认为充电桩充电比家里充电要贵,存放在室外容易被偷盗。
02

充电无人管理


很多电动自行车充电都在夜晚,且部分车未在规定地方停放充电,导致意外发生的第一时间无人知晓,延误救火的最佳时机。

03

飞线充电


部分车主为了充电方便私拉乱接电源线,极易引发线路故障,从而引发大火。

04

充电时间过长


电动自行车长时间充电,一般下班充上电到第二日早上上班才拔下电源,电动自行车连续充电超过12个小时,极易造成电池损坏,引发电池起火或爆炸。


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正确姿势






来源广东消防、玉林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