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哥说安全|破坏燃气管道将受严惩!这些燃气安全知识一定要牢记

2024-04-10 11:50:15 

什么是地下燃气管道?

城市燃气管线藏着哪些隐患?

有哪些相关法律法规?

燃气管道作为城市地下“生命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压损坏,部分单位盲目施工、临时施工,使燃气管道遭到破坏,都可能导致燃气泄漏甚至爆炸。今天湖哥给大家带来这些燃气管道安全知识,一起来看~



一、燃气事故案例



典型案例①

2021年8月22日,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社区南芳学校校门升级改造工程第三方施工过程中不慎将一根中压燃气管道挖破,事故导致燃气泄漏。法院判处现场施工负责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龙岗区依法对建设单位处以罚款10万元罚款。

典型案例②

2021年11月5日,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一处燃气管道破损导致燃气泄漏,原因是施工时挖破燃气管道,现场施工队工头吴某、工人吴某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施工单位处以红牌警示2个月。

典型案例③

2022年7月11日,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某小区在建工地,施工方管道燃气企业,未查明施工区域燃气管道设施,擅自改变施工计划,违规使用机械开挖损坏地下燃气管道,南山住建部门依法对施工单位处以3万元罚款,红牌警示2个月。




二、燃气法规需注意



工程施工严防“不小心” 

破坏燃气管道可追究刑事责任

请细看一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 第三十四条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等破坏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如何预防施工破坏燃气管道



近年来

随着城市燃气迅猛发展

燃气管道与设施逐渐密集

因施工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

那么

该如何预防施工破坏燃气管道

一起来看


罗湖应急管理局提醒您,燃气管道在我们的家庭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燃气管道未得到妥善防护和保护,可能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给社会和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和财产损失。因此,做好燃气管道的防护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编辑制作: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图片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深圳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