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广东茂名
一栋居民楼的阳台上
一名女子的危险操作
吓坏了楼下途经的群众
该女子一边怒吼
一边不断向楼下扔出物品
其中还包括一个煤气罐
女子所在阳台下方的马路上
散落了一地被抛下的物品
所幸未砸到人
社区和公安部门已介入处理

女子这一系列举动
已经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
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高空抛物
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