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冒充学校老师收取费用


三、谎称“快递被检测出阳性”


四、假冒“疫苗接种普查调查员”


五、谎称“领取居家隔离补贴”

诈骗分子冒充公司人事、财务部门
或通过邮箱向公司员工群发邮件
称现根据国家政策发放工资补贴
需及时扫码登记领取
将受害者引流至“钓鱼网站”填写信息后
盗刷受害者银行卡

六、推销所谓“特效药”

诈骗分子假冒政府部门、
药物研究(医疗)机构等
以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进行推销
谎称有防疫“特效药”
诱导受害者前往“钓鱼网站”购买
从而盗取受害者银行卡信息实施诈骗
1.新冠疫苗接种信息均由权威部门发布,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会按要求公布可以进行新冠疫苗接种的信息,请大家关注相关信息发布平台,非官方渠道,不能轻信。
2.学生家长在QQ、微信或者其他聊天工具上收到任何要求缴费的信息,一定要通过电话进行核实确认,切勿贸然汇款;老师及学校一旦发现有此类诈骗信息,应第一时间进行澄清,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3.当接到所谓“客服”来电,遇到包裹丢失赔付等问题,称可以退款或理赔的,十有九骗,一定要登录官方购物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4.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进行办案,更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要求通话保密、配合调查、接受资金审查、需要转账或填写支付密码的,都是诈骗。
5.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特别是个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和密码等,凡是遇到要填写银行卡账号、手机号码、验证码等信息的务必谨慎操作,凡是涉及金钱交易的务必核对好信息。
6.不要轻易点击不明来源的短信链接和扫描可疑的二维码信息,谨防误入钓鱼网站,泄露个人信息。
7.如果收到“00”或“+”开头的境外来电,请提高警惕,注意甄别。若无固定的海外关系需要经常联系的,可联系运营商屏蔽境外号码。
来源:广东公安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