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立法!《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施行

2023-11-06 11:09:36 

为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提高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

注重灾前预防的转变

2023年9月1日

《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

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表决通过

并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在全国

率先探索自然灾害综合防治立法

从多灾种、全链条、跨部门、

差异化治理等方面

进行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制度设计

构建协同高效的灾害应对机制

对于推进平安深圳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设六章

包括总则、防治规划和风险治理

应急准备和监测预警

应急响应和灾后恢复

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共六十七条

主要特点如下

(点击可放大观看)




安全提醒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

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地震、台风、洪涝、滑坡……

这些灾害随时可能

威胁到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面对突如其来的灾害

多掌握一点自救知识

就多一份生命保障

这份实用防灾知识请掌握


来源:深圳发布、深圳应急管理、大鹏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