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事故单位精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德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国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经过进行了简要汇报,对事故原因作出了初步分析,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作出了深刻检查,并表示会全力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彻底整改隐患,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11月22日下午5时,区安委办在盐田区海景二路1018号精茂城1栋5楼524室组织召开盐田区精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1·21”高处坠落一般事故约谈警示会。区安委办主任周晓勇、副主任王冬成、海山街道办副主任翟新安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行业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区安委办要求各行业管理部门、街道、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单位、独立区域责任单位要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要进一步落实小散工程备案审批工作机制,强化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小散工程违法行为,把事故隐患消灭再萌芽状态。

区安委办主任周晓勇强调:一是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要进一步落实小散工程作业备案监管机制,落实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登记备案、隐患巡查、提高申报和处置效率,避免监管漏洞和监管缺位;二是要深入隐患排查治理,要针对小散工程存在的安全投入保障不足、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缺失等情况,深入开展小散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要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格执法,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不符合作业要求的,落实立即制止、督促整改并及时上报,对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下一步,区安委办将加强督促督查力度,强化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现因安全管理履职失职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在全区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