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虽美,小心有“炸”!

2021-01-20 11:25:16 

今天是1月19日

离春节只有短短的20余天

绚丽的烟火最能增添节日气氛

眼下正是烟花爆竹生产旺季

易出现赶工期、赶进度

和突击生产等问题


烟花虽美,小心有“炸”



1

2019年12月4日,湖南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因违法生产烟花爆竹,引发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伤。


2

当地时间2019年11月20日,意大利西西里岛一家烟花工厂起火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重伤。


3

2019年11月19日,一辆烟花爆竹运输车在南阳境内高速的匝道侧翻起火爆炸,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4

2018年11月26日10时35分许,山东临沂市沂南县湖头镇前杜家哨村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爆竹较大事故,造成4人死亡。


5

2018年2月16日23时50分许,广东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碧桂园假日半岛小区内的垃圾清运收集点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重伤。事故系残余烟花爆竹引起。



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

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

都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酿成悲剧!


关于烟花爆竹,有明文规定!


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三十六条 销售。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三十六条 运输。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四十一条 携带、邮寄。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十二条 燃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烟花爆竹的生产安全知识

企业必须提高警惕,牢记在心


生产烟花爆竹要注意什么?



一、由于生产烟花爆竹是一个高危行业,在生产厂房一定要严禁烟火,禁止携带火种进入厂房。



二、员工一定要经过消防培训,能熟练掌握初起火灾的扑救和逃生常识,以免发生初起火灾时,可以有效的进行扑救和逃生。



三、生产的烟花爆竹不要大量堆放在密闭厂房中,保持存放环境的安全,更不能将烟花爆竹放置在暴晒保温环境下,对于烟花爆竹存放进行分类管理。


四、在搬运途中,要轻拿轻放,有些烟花爆竹是容易通过挤压爆炸的。


五、有些工厂为了取得更大收益,减少资本投入生产烟花爆竹,导致烟花爆竹不合格,容易发生爆炸事故。


六、工厂的电气线路要定期检查,避免出现线路老化等火灾隐患,电气布线位置要远离生产爆竹的环境,以免电器线路过热引燃爆竹,引发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