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生在国家湿地公园纵火被刑拘

2021-02-05 12:32:33 

2名学生半夜纵火被刑拘


人为纵火焚烧国家级湿地公园

经济损失达150万元

肇事者竟是两名中学生?


山东聊城市金牛湖风景区是国家湿地公园
北部的金牛山更是景色优美
然而最近,金牛山上
部分草丛植被和公共设施

竟遭人纵火焚毁



一共被烧了3处

最严重的一处
有300棵黑松被烧坏
每棵黑松价值是3700元
附近的照树灯、电缆,都需要重新更换

山顶的观景台也有部分损坏



大火发生在1月25日凌晨

路过的市民发现后立即报了警
消防员火速到场救援

公安部门也着手调查



警方根据监控迅速锁定嫌疑人

是两名当地的中学生

15岁的徐某与19岁的曹某表示:
当时就是头脑一热,就点了

没有什么目的.....





目前

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放火罪

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普法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处罚: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放火危害公共安全是

犯!罪!行!为!

为了好玩、刺激、泄愤

或者吓唬人去放火     

这事千万别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