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被拘10日!一出租屋起火,多人被困!

2021-04-28 16:12:42 

4月24日晚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

锦厦新村锦怡街一出租屋

发生火灾



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

展开救援

所幸处置及时

共疏散被困人员13名

无人员受伤



经现场勘查

起火原因为租客陈某

停放在一楼楼梯间的电动自行车

故障起火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电动自行车车主陈某

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陈某表示

“电动自行车

无论是在充电或不充电的情况下

千万不能放在楼道内”



在本次事故中

该出租屋二至四楼按规定配备了

简易喷淋和联网型烟感探测报警器

火势起来后

引发了楼内的报警系统

二楼和四楼的人员迅速报警并撤离到楼顶



一楼因没有安装简易喷淋和

联网型烟感探测报警器

导致错过了扑灭初期火情的最佳时机

并直接导致人员被困


简易喷淋&联网型烟感探测报警器——                 


能起到监测火情和在火灾初起阶段进行扑灭的作用,此起火灾中正是因为烟感报警器提醒,出租屋住户才能及时做出反应,第一时间报警和疏散。


但是

大家不能因为安装了这些装置

就因此麻痹大意

今年4月

就曾发生过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内充电

导致1死1伤的悲剧

            

电动自行车凌晨起火,兄妹一死一伤


4月5日凌晨3点半,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一幢居民楼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兄妹二人1人身亡、1人受伤(其中,哥哥不幸身亡)。



据了解,这一家人租住在起火的四层居民楼内。起火房屋是一间窗帘加工作坊,里面堆放了很多布料和窗帘,还停放着电动自行车,起火的位置就是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地方,凌晨充电时起火,邻居们发现后陆续逃生,唯独住在距离停放电动自行车最近的一间房里的这对兄妹迟迟没能出来。



电动自行车

已经成为人们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

虽然它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

但同样带来一些不可忽视的隐患


戳图

带你了解电动自行车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