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容易被情绪“主导”
一旦上头,就开启“斗气”模式
丁某的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事发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因错过左转车道,突然变道“插队”,结果与丁某驾驶的小轿车右后视镜发生剐碰。之后,货车司机摇下车窗向丁某大喊:“我赔你钱,我有保险!”
见丁某不予理会,该货车司机再次超车,并上演“蛇形”走位直接逼停丁某驾驶的小轿车。
之后男子还冲丁某咆哮:“来撞我呀,我赔你钱。”
岑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据岑某交代,当天他因走错车道而强行插队,但对方车辆拒绝让道,加上家庭的不如意等原因,一时情绪失控,直接变道超车将对方小轿车逼停,下车后本想吓唬一下对方,未料丁某不予理睬,遂驾车离开现场。
岑某的行为
是典型的“路怒症”表现
所谓“路怒症”,是指带着愤怒情绪驾驶机动车,通常表现为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等行为。“路怒症”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带来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涉事司乘人员还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保持安全车距,可缓解跟车时的紧迫感。遵守交通法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变道、超车。当遇到前方拥堵时,应遵守通行秩序,不随意穿插。
平时可以使用一些情绪管理技巧:
◆ 驾驶过程中深呼吸、定期休息;
◆ 适当开窗让新鲜空气进入车内,保持头脑冷静;
◆ 听轻松的音乐可放松神经、疏解心情。
遇到交通事故,应首先保证自身安全,不要在车流中争执。轻微事故可按照轻微事故快速处理程序办理,尽快撤离现场。

▶ 当遇到前车紧急并线或急刹车时,应当遵守“让速不让线”的原则,适当采取制动而不改变路线。如果自己也情绪激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 碰到“造怒者”“路怒者”时,要通过合法方式处理,向交警反映。切不可因为对方“造怒”,自己也变成“路怒者”,否则将受到法律惩处,得不偿失。
▶ 每位驾驶人应尽可能安装和使用行车记录仪,当行驶过程中突发意外情况,记录仪有利于还原事实真相。
广东交警提醒
开车上路,安全第一
切勿意气用事
文明驾车,有序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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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曾瑜梅
二审:蒋华
三审:汤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