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云南一处场所发生火灾
经调查认定
过火面积约120平方米

经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综合分析认定起火原因为:该场所在拆除过程中,陈某(工程承包方)指使王某(氧焊操作人员)高空利用氧焊对排风管进行切割拆除,焊渣掉落并引燃排风管正下方的旧沙发,最终蔓延扩大成灾。
经事后调查,王某未取得焊工操作资质,操作过程中作业区域内未做相应防火措施。
陈某、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被行政拘留十日。

违规电焊气割
很容易引发事故
来看看以下事故案例

案例一
焊补空汽油桶爆炸
某工厂焊工在对一出现裂缝的空油桶焊补,因未采取规范安全措施,焊接时汽油桶发生爆炸,两端封头飞出,桶体被炸成一块铁板,正在操作的气焊工当场死亡。
(图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车用汽油的爆炸极限为0.89%~5.16%,爆炸下限非常低。因此,尽管空桶是干的,但只要油桶内壁的铁锈表面微孔吸附少量残油,或桶内卷缝里的残留甚至油污挥发扩散的汽油蒸汽,很容易达到甚至超过爆炸下限,遇焊接火焰或电弧就会发生爆炸,加上能打开的孔洞盖子没有打开,爆炸时威力就会更大。
(1)严禁焊补切割未经安全处理的燃料容器和管道。
(2)严禁焊补切割未开孔洞的密封容器。
(3)燃料容器的焊补需按规定采取有关安全组织措施。
案例二
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引起爆炸
在某个五金商店中,一位焊工正在大堂内维修压缩机和冷凝器,在进行最后的气压试验时,因无法压缩空气,焊工用氧气来代替,当试压至0.98MPa时,压缩机出现漏气,该焊工立即进行补焊,在引弧的一瞬间,压缩机立即爆炸,店堂炸毁,焊工当场死亡,造成多人受伤。
(1)店堂内不可作为焊接场所。
(2)焊补前应该打开一切孔盖,必须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进行补焊。
(3)氧气是助燃物质,不能替代压缩空气。
(1)店堂内不可作为焊接场所,如急需焊接也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即在动火点10米内无任何易燃物品、备有相应的灭火器材等。
(2)补焊时应卸压。
(3)严禁用氧气替代压缩空气作试压气。
焊接切割作业是特种作业
无焊工职业资格等级证
不得进行电焊气割相关工作
相关作业人员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并考核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

牢记电焊气割“十不准”
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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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曾瑜梅
二审:孟月
三审: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