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应急】发生安全事故,不报、谎报、瞒报?罚!

2023-10-12 17: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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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应如何上报?

事故迟报或瞒报的后果是什么?

事故发生后如何上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职责。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规定: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同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也明确规定事故报告的时限: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然而,在法律明文规定面前,总有个别企业和相关部门存在侥幸心理,事故发生后不是尽快上报争取更多的时间进行救援,而是采取延迟上报甚至是隐瞒事故的方法,企图以此逃避行政处罚。直到“东窗事发”了,才向上级政府部门上报。

迟报或瞒报的后果



那么,事故迟报的后果是什么?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行为,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三十六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行为,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上报

意味着有关部门可以更早、更专业、更大力度实施救援

为被困或受伤人员争取更大脱险机会

不按规定上报的事故发生单位将会受到严厉惩罚

关于事故上报的正确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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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安全生产法律讲堂、陕西应急管理

编辑 |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