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应急】刚刚!新规正式实施!关系到每一个骑“小电驴”的你

2023-11-01 17: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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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动车新规来啦!

今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还说明了违法相关要求

个人最高罚1000元、单位最高罚5000元

违规停放电动车最高罚5000元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今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消防安全监管。规定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停放、放置或者充电。


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蓄电池,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除对车辆停放有规定外

深圳还规定了电动车的

其他违章处罚标准

深圳电动车违章处罚标准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中明确了违章处罚标准:

1.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号牌、过渡期标识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2.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行驶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处500元罚款。

3.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时段通行的,扣留车辆且处2000元罚款。

4.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扣留车辆,处5000元罚款。

5.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200元罚款。

6.违反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温馨提示:驾驶电动自行车一年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受到五次以上罚款处罚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通知信用征信机构录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另外

也是电动自行车行业

迎来全国性新规的一天

工信部发布公告

涉及车把、锂电池、总线设计、电子控制单元等

4项电动自行车行业新标准

将影响到

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出行的各个方面

给生产厂商提出新要求的同时

也为您心爱的“小电驴”上了把安全锁

4项新标准明确了电池等

电动自行车关键环节的具体要求

有助于降低事故风险

一起来了解新标准的内容吧~


标准1:QB/T 1715-2023

自行车车把

标准1规定了自行车车把的产品分类、型式和规格及代号、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并界定了相关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对于电动自行车手柄这个附件,以前的制造商可能不太重视。新的规则中,对手柄的种类、规格、编号、包装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是为了更好地控制电动自行车的零件,让他们能够更好地生产出合格的电动自行车。


标准2:QB/T 4428-2023

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产品规格尺寸,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及其充放电接口的外形及规格尺寸等技术要求。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


这条规则对锂离子电池的充电和放电接口,以及外形尺寸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可以有效地防止厂商为了防止出现“特殊接口”而制造出的充电器不能普遍使用的问题。要知道,很多电动自行车都采用了锂电,锂电虽然重量更轻,续航时间更长,但也不能忽略其中的隐患。


因此,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标准,以积极地防范和减少风险。


标准3:QB/T 5869-2023

电动自行车总线

电动自行车总线通用技术规范,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总线的结构与要求、数据类型与传输规则、数据单元格式与定义。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总线的应用和管理。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电动自行车所有的总线,都要按照国家的标准来制造,不能随便改动,也不能给电动自行车留太多的空间。


标准4:QB/T 5870-2023

电动自行车电子控制单元

电动自行车电子控制单元(ECU)通用技术规范,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电子控制单元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电子控制单元的生产、检验和管理。这个标准对电控系统的术语和测试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提高其安全性,并从源头上对其进行规范。

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高发

其中电池导致的事故居多

这些惨痛的教训时刻提醒着

我们不能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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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3日,广东省潮州市枫溪区詹厝村一电动自行车维修门店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经查,初步认定火灾原因为:维修店经营者张某某在店门口内侧给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充电过程中,锂电池发生热失控起火,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灾。

2021年5月10日,四川成都市某小区一辆电动自行车在电梯内爆燃,仅仅几秒整个电梯被火吞噬,导致包括一名5月龄女婴在内的5人受伤,造成女婴双手形成永久性残疾。事故发生后,经有关部门调查,电瓶车电池用的是已经废旧且鼓包的电池,无法追责电池生产商。

2021年10月5日,广西玉林一住宅内的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时突然爆炸引发火灾,烧毁十辆电动自行车及一辆摩托车,造成1名妇女1名儿童丧生。据调查,此次火灾的具体原因为电动自行车车主购买了二手锂电池后对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改装,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时发生爆炸起火。

也特别提醒广大车主:

日常出行避免使用改装电动自行车

如违规解除限速、加大电池仓容量、

加装遮阳伞等行为

各地都是严厉禁止的

一旦上路被查,将面临罚款等严厉处罚

作为最常见的代步工具

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

可能随时存在

关于电动自行车

使用的“七禁”你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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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应急管理部、深圳发布

编辑 |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