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应急】判刑+赔钱!这些典型森林火灾案例,请转发!

2024-03-28 10: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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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3月,气温回升

各种野外用火、踏青旅游增加

稍有不慎

就会引发森林火灾

给生产生活和森林资源带来巨大损失

案例警示

1

丢弃烟头引发山火

2020年3月17日15时40分许,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薛家夼村西山发生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1300余人进行扑救。


3月18日16时,明火扑灭。经查,此次火灾系水道镇薛家夼村村民王某某在野外作业时将烟头扔入草丛不慎引发。被告人王某某不仅给生态资源造成较大损失,而且在扑救过程中自己面部、颈部、上肢被烧伤,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

2

违规焚烧引发火灾

2023年3月6日,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高桥村马岭发生森林火情。经查,火情系当事人竹林违规焚烧引发。3月29日,当事人钟某某被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款人民币1100元整。

3

焚烧杂草引发山火

2024年2月20日,贵阳市观山湖区百花湖镇温水村小坝组突发山火。经调查,系村民钟某某(男,57岁,百花湖镇温水村小坝组人)焚烧自耕田杂草引发山火。目前,钟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期天气回暖

清明祭扫、野外踏青游玩等外出活动增加

森林火灾多发易发

一定要提高警惕

加强野外火源管控

进入林区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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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应急管理部、北京应急

编辑 |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