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应急】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夺命利器!

2024-08-02 14: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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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越来越热,
摩托车、电动车非法
加装遮阳(雨)篷的行为呈反弹趋势。

摩托车、电动车私自加装遮阳(雨)篷,
热天能防晒,雨天可挡雨?
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太阳伞伞骨直插脸部

伞骨穿刺直戳眼球下方

消防与医院协力才能处理…

近日,东莞厚街

发生这样惊魂的一幕

7月16日,广东东莞厚街的钟女士遭遇惊魂一幕,她驾驶的加装了遮阳伞的电动车与另一台电动车相撞,倒下后,遮阳伞断裂的一根伞骨直插她的脸部,万幸没有伤及眼球和大的神经血管。


一把遮阳伞

成本不高,用处不大

如遇突发情况

却能化身夺命利器

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因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

发生的死伤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23年6月23日13时许,在深圳市某区一路口交汇处,一辆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被大风刮起的随车加装的遮阳伞刺伤喉咙,骑行人倒地后再被遮阳伞的伞骨刺破喉咙,随后120到现场确认伤者死亡。

案例二

2022年05月31日09时03分许,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云陵镇吴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张某驾驶的无牌普通二轮电动车(装遮阳伞)发生碰撞,双方未查明路面情况,小车过斑马线未降低行驶速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两车局部受损的交通事故。

案例三

2019年7月12日12时许,铜陵张某骑电动车由五松东村右拐进入长江路时,因车上加装的遮阳伞被风吹起,导致电动车失去平衡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导致张某受伤,电动车受损。


值得注意的是

骑行电动自行车

 不得加装、改装 

 车篷、车厢、座位等装置 

这不仅是安全常识

更是法律要求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

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有如下相关规定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四条 禁止对销售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下列行为:


(一)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


(二)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装置影响安全;


(三)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


(四)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拼装、翻新等改装行为。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九条 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罚款:


(一)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和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二)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三)驾驶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四)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


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收缴改装、加装的装置。



非法加装遮阳伞危害大!

01

遮挡视线

加装遮阳伞会阻挡驾驶员视线,增加视野盲区,很难与周边车辆保持车距,也很难看清交通标志、红绿灯、路面状况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02

改变车辆重心

在行驶的过程中会增大阻力,容易受风雨影响,遇到拐弯、刮风或者路面湿滑时,车身会剧烈摇晃,往往因不能控制车辆平衡而发生事故。

03

增加事故碰撞率

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车车体面积会扩大,容易与其他车辆、行道树等发生刮擦。

04

容易刮伤行人

遮阳伞的边缘与行人眼睛几乎同高,容易刮伤行人的头部、脸部和眼睛,极其危险。

05

可能造成二次事故

遮阳伞加装在电动车前部,其固定钢管是一把“利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惯性,“利剑”很容易对驾驶人造成二次伤害,伞体也会限制驾驶人的逃生。


宝安应急提醒

遮阳伞、挡风板,这些随意加装的物件会影响电动车稳定性,尤其是大风、暴雨天气,会大大增加操控电动车的难度,给骑乘人员带来极大危险!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同时

希望每一位骑行者都能给自己

备一件合适的雨衣

骑行时放慢车速,多观察

当然,一定要记得戴好头盔!


来源|广东交警、深圳交警、合肥消防、云霄交警

编辑|宝安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