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应急】建筑保温材料频“惹火”,动火作业需警惕!

2025-08-08 11: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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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多地人员密集场所因违规动火作业

引发火灾事故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案例

1


2024年12月7日13时许,山东省荣成市蓝润集团在建的齐东海通冷链仓库因临时雇用无资格施工人员违规电焊,引燃保温材料发生火灾,造成9人死亡。

2


2024年7月17日,四川省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鼎川南书城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3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670.18万元。

经调查,作业人员在气割作业时,高温熔渣喷溅掉落到库房(杂物间)内,引燃堆放的衣物、纸箱等可燃物造成火灾。库房内可燃物大面积燃烧,起火建筑内装饰装修材料以及自动扶梯的橡胶构件、机油、润滑油,其他楼层内遗留的橡胶、塑料等可燃物,在起火后产生大量高温有毒有害烟气,造成被困人员吸入高温有毒烟气死亡。

3


2022年6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望梅路588号杭州湾建材装饰城18幢二层杭州冰雪大世界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2名消防员牺牲、19人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6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057余万元。

起火原因为在进行消防管道维修时,违章电焊切割作业,熔渣引燃了位于二层冰雕区7-F立柱北侧与冰墙之间缝隙下部的掉落的管道保温材料残片和装饰装修材料。

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如同建筑物的“外套”

夏天隔热,冬天保温

然而,近年来这种“宝藏材料”

却频频引发事故

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起火威力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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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猛烈,蔓延迅速

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外保温材料,若不经过阻燃处理,极易形成立体火灾。(如:9·16长沙电信大楼火灾)。

02


发烟发热量大,产生有毒气体

以有机材料为材质的保温材料中含有大量的不饱和基,属于化学反应性极高的化合物,燃烧时发热量和发烟量、产生剧毒气体量都很大。

03


燃烧隐匿,难以察觉

保温材料往往填充在夹层,由于封闭性较好,被引燃时,在氧浓度较低的情况下,初期一般为阴燃,从外部难以发现,且有机保温材料发烟量大,难以在第一时间找到着火点实施进攻,等发现明火时,火势迅速蔓延错过最佳救援时机,难以控制。

如何预防保温材料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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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建设和管理单位来说

1、在高层建筑墙体设置防火警示标识,加强对外墙保温层巡查和维护,发现破损及时修复,别让隐患有可乘之机。


2、及时清理建筑外墙周围和屋面可燃杂物,不在外墙周围进行电气焊、焚烧垃圾等动火作业,防止小火酿大灾。


3、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与高层建筑外墙保持安全距离,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清理建筑内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


4、做好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微型消防站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演练,及时处置扑救初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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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个人来说

1、不在建筑外墙周围和屋面堆放可燃杂物、动用明火、乱扔烟头,不在建筑内和周边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消除身边火灾隐患。


2、电动自行车不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停放、充电远离建筑外墙,不挪用、损坏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用行动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3、停车不占用消防车通道,不在公共区域、楼梯间堆放杂物,共同守护消防生命通道。


一起来了解哪些情形下

禁止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负面清单“十个不”

一、未经审批的不得开展动火作业

1.未按规定流程提交动火作业申请,未获得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继续进行动火作业。


3.动火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等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上核准的信息不一致。


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作业环境不得开展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区域周边10米范围内存在易燃、可燃物品,且未进行有效清理或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措施。


2.与动火作业区域相连通的相邻房间、管道井等部位未进行必要的封堵或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三、不具备资质的作业人员不得开展动火作业

1.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未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2.作业人员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与实际从事的动火作业类别不相符。


3.作业人员未经过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不熟悉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方法。


四、特殊时段不得开展动火作业

1.在人员密集场所正常使用或营业时间内,不得开展动火作业。

2.遇有可能影响动火作业安全的恶劣天气,不得开展室外动火作业。


五、危险区域不得开展动火作业

1.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储罐区、加油加气站等场所内部或紧邻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2.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厨房、锅炉房等火灾风险较高的区域,未采取特殊防火防爆措施,在非规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


六、违规交叉作业的不得开展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与其他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在同一区域或相互影响的范围内同时进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2.动火作业下方或周边存在其他人员进行可能产生易燃物飞扬、散落的作业,未进行协调和防护。


七、未落实安全监护的不得开展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现场未安排专门的安全监护人。

2.安全监护人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使用不合格设备的不得开展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所使用的电焊机、气焊设备、气瓶等器材存在故障、损坏,安全防护装置缺失或失效。


2.电焊机的电源线、焊把线存在破损、老化、短路。


3.气瓶的瓶阀、减压器等附件损坏,气瓶超期未检验。


九、防火措施不到位的不得开展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现场未配备足够数量且性能完好灭火器材。


2.动火作业过程中,未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


十、未进行现场清理和复查的不得离开动火作业区域

1.动火作业结束后,未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

2.未对动火作业区域进行复查,确认安全。

防范电焊气割作业引发安全事故

要做到“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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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西安应急管理

编辑|宝安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