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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安全之责,善谋安全之策,力务安全之识。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曝光行动,剖析一批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一批事故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督促相关企业认真抓好整改,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切实筑牢安全防线,为宝安“422133”工作主框架发展保驾护航。
曝光台丨宝安应急在行动
深圳市冠荣华投资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1年4月13日,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冠荣华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现场发现:
1.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A4栋楼顶电梯机房电梯牵引机转盘未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2.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A4栋楼顶电梯机房配电箱)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档案。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版)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情况,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版)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第(一)项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于2021年4月30日合并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深圳市碧海壹鸣净化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1年8月27日,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碧海壹鸣净化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现场发现:
1.特种作业人员(焊工刘泰山)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2.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
3.未如实记录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版)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
针对上述情况,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版)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第(五)项和第(四)项的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于2021年9月29日合并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4.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安全提示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企业在聘请特种作业人员和安排人员上岗前,必须对其特种作业证件进行查验。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真伪可以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查验。
推荐方法: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击“服务”-“查询服务”-“特种作业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进入查询。因无证、使用假证违章操作,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