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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
给大家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是出行的代步工具之一
然而
涉电动自行车事故常有发生
特别是暑假期间
未成年人违规骑行
超载的现象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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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7月18日,河北某地发生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监控画面显示,在一个红绿灯路口,一辆载有4人的电动自行车,在大货车右后方超车后,直接行驶到货车前方,并与货车相撞被直接碾压,4人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其中三人是六年级的学生,一人是初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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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今年7月,河北某地一名15岁的少年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伙伴,为超越前方驾驶共享单车的一名11岁少年,导致两车相撞,最终造成3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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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近日,广西某地发生一起小型面包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三人受伤。经调查,受伤的三人均是未成年人。

安全提示
宝安应急温馨提醒
以下这些安全知识
家长和同学们都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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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除了要符合骑行年龄外
还需遵守交通规则
上路要做到“一戴两不”
戴好头盔
头盔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防护盾,正确佩戴头盔能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佩戴头盔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水平佩戴
要牢记水平佩戴头盔,不可前仰或者后翘。
二、系好搭扣
调整系带松紧,调整至刚好和下巴垫接触,与下颚处留有一指空隙。

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规定,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将处两百元罚款。
不闯红灯、不逆行
一、不闯红灯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走斑马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二、不逆行
不逆行,就是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走非机动车道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电动车在划有非机动车专用道的道路上行驶时,按照车行方向并靠右行驶原则;
2.电动车在划有标志标线的人行道上行驶时,须按照车辆的行驶方向,沿人行道施划的标志标线通行。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或者逆行的处三百元罚款。
载人载物有关规定
一、载人
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二、载物
载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宝安应急提醒您:
车辆超员,一旦出现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
特别是摩托车、电动车超员驾驶
将导致车辆的稳定性、操纵性降低
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为保证行驶安全,
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应按规定载人
并佩戴安全头盔,
不要超员超载,
千万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玩笑!
不要等到事故发生那一刻
追悔莫及!
来源 | 深圳交警、深圳应急管理
编辑 |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