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应急】静电虽小,杀伤力惊人!切勿“引火上身”!

2022-10-14 11: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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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电小则电人

大则引起火灾、爆炸!

一不小心就擦出“火花”的天气

静电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不可忽视!


案例一

2020年4月2日上午,宿迁某公司北侧厂房3楼着火,火灾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经调查,该起火灾为工人加工的海绵包静电起火。




案例二

2020年9月28日下午,湖北省某公司发生爆炸,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经调查,发生爆炸的直接原因是静电引燃危险物料分解爆炸导致事故的发生。



案例三

2019年9月29日,浙江省宁海县某日用品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事故造成19人死亡,3人受伤。调查认定,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公司员工将加热后的化学混合物倒入塑料桶时,因静电放电引起可燃蒸气起火并蔓延成灾。


案例四

2019年8月9日中午,深圳市一轮胎汽修店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该起事故原因为经营部员工维修汽车过程中,将拆卸油箱内的汽油倒入塑料桶,移动塑料桶时产生静电火花引起汽油蒸气爆炸并蔓延成灾。


案例五

2019年1月22日,广东某工业园内,一员工从珍珠棉上跳下来,踩到车厢地板金属时,脚下因静电产生火花引起火灾。火灾导致一人脸部受轻伤。



既然,静电对安全生产危害如此之大

我们应该怎么加强防范

才能避免静电危害呢?


✪ 生产装置和设备应尽量采用金属等防静电材料、等电位连接和静电接地措施。移动设备应采用报警接地装置,在操作前接好,操作结束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后才能拆除。


✪  生产过程中若不能采用改善工艺条件等方法减少静电积聚时,应根据情况采取静电缓和、消除和监控等措施


✪  甲乙类可燃液体应通过管道或喉管从底部进入槽车、罐车以及储罐等,并采取流速控制措施。



✪ 加油站汽车罐车卸油、静置时间等应该执行操作规程,自助加油设施应采取消除人体静电措施。


✪ 可燃液体检尺、测温、采样等应采用防静电器具,符合静置时间并按操作规程执行。


✪ 化工粉体生产、风送、储存等过程中,应设置进风口在安全料位以下的反吹净化风系统,尽量避免形成75μm粒径或更小的细微粉尘,防止料仓积聚过多挥发气体。



✪ 新改扩建装置的料仓应根据工艺特点和粉料特性设计静电消除和监控设施,料仓进风管及其他金属支撑构件应尽量避免出现金属突出物,无法避免时应进行防静电处理。


✪ 在化学纤维静电电位超过允许值的情况下,应采用静电消除器或使带电体周围空气离子化的措施,以消除所积聚的静电荷。



✪ 应及时清理作业场所散落的可燃性粉尘,防止产生爆炸或燃烧。



✪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进行打磨、喷砂、喷涂等易产生静电的施工作业时,应采取静电泄放措施,避免静电积聚。


✪ 在泵房门外、上储罐扶梯入口处、装卸作业区内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处、码头上下船出入口、加油站(点)卸油口处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作业场所,应设人体静电消除装置


✪ 人员进入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正确使用防静电用品。



来源 |每日安全生产、温江应急

编辑 |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