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应急】预防物体打击事故,敲响安全警钟!

2022-11-16 12: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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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体打击伤害是作业现场常见的伤害之一

特别是在施工周期短

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的

交叉作业时常有发生

1

案例一

2022年8月18日10时55分左右,山东某公司在5000吨/天水泥熟料生产线暨500吨/天协同处理城市垃圾项目(以下简称3#线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17余万元。



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王某某、杨某某在把窑头锅炉01风管弯头吊装到17.1米平台后,在未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情况下摘钩,窑头锅炉01风管弯头重心偏移向平台西侧发生侧翻,将在平台作业的王某某和杨某某挤压致死。

2

案例二

2022年3月21日10时30分许,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惠州市国有东江林场一在建仓库施工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



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吊车司索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操作,未设置吊装作业警戒区域,在起重吊机吊起的重物下方有人停留时,盲目指挥吊车操作,吊臂上由绳索捆绑的钢制楼梯在悬空下行期间因碰撞到钢梁松动,导致绳索突然松动,钢制楼梯滑落砸到工人唐某身上,经现场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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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体打击会对作业人员的安全

造成威胁

轻者被砸伤

重者危及生命




物体打击事故常见原因


1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

施工现场不按规定堆放材料、构件,放置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环境脏乱差,管理不善;多支施工队伍同时交叉作业,作业时不安全;有的施工现场临边洞口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有的作业人员无个人防护用品或个人防护用品不全、使用不正确等等。

2

安全管理不到位

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下的物体及余料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等。规定虽然明确,但是在实际作业中存在违章现象,安全管理停留在表面,未能实际落实,因此而发生事故。

3

机械设备不安全

由于建筑施工主要是露天作业,长期的风吹雨打,造成机械设备的不安全,如有的起重机械制动失灵,钢丝绳、销轴、吊钩断裂,连接松脱,滑轮破损、出轨等,有的起吊物体时绑扎不牢、外溢;有的采用的索具、索绳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技术要求;从而埋下不安全隐患。

4

施工人员违章操作或者误操作

由于安全教育不够,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使施工人员在作业中由于人为操作不慎,致使零部件、工具、材料从高处坠落伤人,或者由于违章操作向下抛扔物件伤人。


作业人员在

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存放过程中

必须按规定操作

防止物件坠落造成伤人事故


物体打击防范措施


1.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按要求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进入作业现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位置应处于上层作业的坠落半径之外,在坠落半径内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3.脚手架平台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档脚版,架体作业层档脚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4.高处作业上下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使用起重机械运送时,下方作业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5.高处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均应预先撤除或固定,所存物料应堆放平稳,随身作业工具应装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清扫干净。



6.作业人员传递物件应明示接稳信号,用力适当,不得抛掷。



7.拆除或拆卸作业时,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不得上下同时拆除。



8.物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堆放结构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不得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9.拆除或拆卸作业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不得上下同时拆除。



10.拆除或拆卸作业应设置警戒区域,并应由专人负责监护警戒。



11.拆除工程中,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构配件应向下传递或用绳递下,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散碎材料应采用溜槽顺槽溜下。



12.施工现场人员不应在起重机覆盖范围内和有可能坠物的的地方逗留、休息。



来源 |  每日安全生产管理、班组安全、建筑安全生产

编辑 |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