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应急】未在危险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这家企业被罚1万元!

2023-03-07 09: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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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0日,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深圳市康斯德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在2号厂房楼顶固定式储气罐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共1处)。



经调查,该企业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在2号厂房楼顶固定式储气罐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依法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整改后照片


望各企业引以为戒,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及完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来源 | 福永街道办

编辑 |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