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应急】执法典型案例持续曝光警示!

2023-04-11 17: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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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任何时候都需警钟长鸣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

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持续对

企业执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警示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案例教训

强化负责人履职尽责、遵法守法

把好安全生产责任关


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22日,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以下行为:


1、未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测(防雷监测报告已过期未及时对危险化学品仓库防雷设施检测)

处理结果

该违法行为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和《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2020年版)违法行为编号3036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某螺丝(深圳)有限公司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7日,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螺丝(深圳)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以下行为:


1、未根据其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电镀车间检验室储存标签名为“氢氧化钠”液体的场所未设置防泄漏装置,共一处)。

处理结果

该项违法行为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第3028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人民币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基本案情

2023年02月28日,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深圳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有以下行为:


1、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演练(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配电房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公司从业人员共77人);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一楼污水处理站1台抽水泵转动部位皮带轮未安装防护罩,共1台)。

处理结果

第1项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规定,依法决定给予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2项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依法决定给予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以上两项行为并罚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该企业处罚后已组织开展演练

抽水泵转动部位皮带轮未安装防护罩

该企业处罚后抽水泵转动部位皮带轮已安装防护罩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提醒辖区企业

要以案为鉴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改进完善作业现场安全管控措施

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操作规程

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风险

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整理编辑 |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