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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65条、市安委会75条、区安委会81条细化措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区安委会制定印发了《宝安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总体方案》,区各部门及各街道细化制定了具体方案。为推进全区各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做到“八个到位”: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到位
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实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使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全面排查本企业涉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检维修、动火等特殊作业风险点,逐一落实风险辨识警示、培训教育、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等安全措施。
二、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至少1次检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1次)。
三、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到位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四、组织对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到位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做好有限空间辨识确认工作,督促作业人员严格履行电焊作业“十不准”、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等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对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无证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安排专门人员对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油罐清洗涂装、危险物品装卸以及涉及重大危险源等作业进行现场管理。
五、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到位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类工业园特别是村级工业集聚区、分租式厂房、“厂中厂”、工业上楼的业主单位或管理机构,要明确出租、承租双方安全职责,持续开展违规分租、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违规占用堵塞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自查自纠自改,全面落实村级工业园“园8条”、深圳市工业园区安全管理指引12条等要求。
六、组织对“三违”行为开展排查整治到位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开展对生产作业现场“三违”不安全行为(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安全排查;认真组织分析“三违”行为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针对性地采取整治措施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管控力度,使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明显提高,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显著提高,作业现场“三违”现象明显减少,因“三违”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大幅降低。
七、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到位
组织专业力量开展1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监测预警,建立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台账清单,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在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风险公告栏或者警示标志;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和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加强风险预警控制,定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实现动态科学管控。
八、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宣传培训教育活动到位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有限空间、火灾、坍塌、踩踏等专项应急演练(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每半年至少1次);要根据本单位风险隐患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培训,每月要组织1次全员培训,做好高危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的专业培训,有条件的园区(企业)要在行业安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应急管理服务站,统筹做好园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建筑施工、交通安全管理。
衷心祝愿各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兴旺、蓬勃发展,祝愿广大员工平安健康、生活美满!
深圳市宝安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整理编辑 |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