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户充电引发火灾,拘留10日,罚款5万元!

2023-07-13 17:26:04 


7月2日凌晨2时许

广东广州海珠区一制衣厂

楼梯间拐弯平台区域发生火灾

过火面积约5平方米

起火原因为

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户充电

发生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

事发后

内部墙体被浓烟严重熏黑

现场一片狼藉

所幸无人员伤亡


让人痛心的是

该着火建筑首层楼梯口张贴、悬挂了

严禁电动自行车入室停放充电的

警示提示

距离建筑直线距离50米

便有充足的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换电柜

安全宣传海报、横幅随处可见


事发后,相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事故涉事房屋屋主、租客(制衣厂负责人)、村社相关人员从严从速进行重罚严惩:

对违规带电动自行车入室充电的租客(制衣厂负责人)潘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涉事房屋屋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顶格处罚5万元


涉事房屋封停整顿,全部制衣厂和工人迁离该楼栋,半年内禁止经营、居住,严格按消防管理规定进行全面整改,拆除涉事房屋内外所有乱搭建部位,半年整改合格后方允许出租,但严禁出租给制衣厂等低端加工产业。


对涉事房屋所在的经济社社长、屋主扣减半年分红


街道纪工委迅速介入,对村社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调查约谈工作。


目前

涉事整栋楼已被查封

并责令屋主对该楼栋进行消防整改


根据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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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为什么电动自行车不能带回家充电?

为什么这么容易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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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伤亡事故

请做好以下几点

↓↓↓



1

禁购买不合格产品

选购正规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2

禁住宅内充电

严禁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口、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一旦起火,会阻断逃生通道,易造成人员伤亡。更不能把电池带回家充电。

3

禁飞线充电

飞线充电在天气突变等情况下易酿成火灾。

4

禁擅自改装

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5

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

电动自行车充电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电动自行车起火后火烧连营,造成更大的事故。

6

禁整夜充电

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尽量在白天充电,充满及时断电。

7

禁内部进水

电动自行车内部一旦进水,就有可能引起短路,从而导致车辆自燃等事故。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国应急管理报融媒体工作部、广东应急管理、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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