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某是一名氧焊工
2023年11月底,在湖北某公司厂房内
违规使用焊枪实施切割作业
引发火灾
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
大致损失12万元
相关部门依法对其处以5日行政拘留

经查,起火原因系程某某在厂房二层冷库区域实施作业时,违反规定使用焊枪切割作业,不慎引燃冷库上方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物引发火灾。

经查,程某某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于2018年10月19日到期后至今仍未复审,且未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相关部门依法对程某某处以5日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相关企业
作业动火以下事项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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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

严格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人员分工职责明确,加强对进场施工操作人员的审查,在安全措施上严格把好关。
营业场所严禁焊接作业

正在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经国家正式培训考试合格的动火操作人员,并且焊割的作业项目要与其取得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中具备的资格证相符。
作业前清理可燃物

作业前,应把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地点,如无法移动可用不燃材料盖封。
作业时配备灭火器材

进行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
作业结束彻底消除火种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隐患。
牢记焊接作业安全知识
能够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以下重点请记住
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十不准”
1
未执行审批程序(无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危险作业审批、从业人员未经安全执行全培训教育、作业现场未经确认、现场无人监护等),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
恶劣天气(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大雪、大雾等)或光线不足,不准从事室外高处作业。
3
上下通道(梯子)不牢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4
升降设备未验收合格,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5
安全防护措施缺失或不可靠,不准从失事高处作业。
6
施工单位或个人无相关资质,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7
临边、洞口无防护无警示标志,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8
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9
从业人员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深度近视眼等)职业禁忌症,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10
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未正确穿戴,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国安全生产网、中国消防、四川消防、深圳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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