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来自西安的网友通过应急管理部网站“互动留言”栏目咨询称,域名为www.gamr.org.cn的网站与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www.mem.gov.cn)极其相似,问这“是怎么回事”。
对此,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发表回复,
令人难以分辨的伪网站后,
究竟隐藏着什么目的?
对此,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回复称:经查,www.gamr.org.cn为冒充应急管理部政府门户网站的虚假网站,并表示“正申报中央网信办进行打击关闭”。
【真假对比】
8月25日晚上,通过浏览器访问www.gamr.org.cn发现该假冒网站仍然可以打开,截图如下。
▲假冒网站截图
▲应急管理部官网截图
如上面2图所示,由于假冒网站与应急管理部官网十分相似,相信对网站基础知识了解不多的人,非常容易认错。
即便是比较熟悉网络,了解网站相基础知识的人,不细看也可能识别不出破绽。
【为何假冒】
那么,假冒网站背后的团伙为啥要假冒应急管理部网站呢?为了搞清楚真相,老王找来一把“放大镜”,然后在假冒网站上看到了如下图所示这一幕。
点击假冒网站“查询服务”这个链接,会跳转到制假团伙早已准备好的假冒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
▲假冒查询平台
▲真正官方查询平台
至此,基本可以确定,这个假冒应急管理部官网的网站背后,应该是一个涉嫌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制假卖假的团伙。
而该团伙假冒应急管理部网站的目的,无外乎是想迷惑那些不明真相但又向在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路上走捷径的人,通过制假证、卖假证牟利。
【假证泛滥一定要学会辨识】
制售假证团伙被抓
7500多人或被处罚
2019年2月,黑龙江鹤岗警方在“净网2019”行动中发现了一条线索,鹤岗某工地的工人王某,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存在可疑之处。
经查,王某是通过手机上网发现有广告推广,找到一位昵称“金老师”的人,此人表示能做特种作业的任何证件,比如说架子工、钳工、焊工等等都可以。
王某和这位“金老师”最后谈定的价格是850元拿到证件。首先支付100元定金,他只要把自己的身份证号和照片给对方,不用培训、考试,一星期左右证件就能到手。“金老师”还给了王某一个网站链接,进入这个网站搜索页面,输入王某的个人信息,也能查到这个证件,都是有记录的,王某就以为这个证件是真实的。
不培训不考试,
花点钱就能办来的证件,
显然有问题。
可是,为什么能在网上查询呢?
原来这个“金老师”每次做完证之后都会给对方一个网站链接。经过警方调查发现,这个网站页面内容跟应急管理部门的网站非常相似,但是网址域名却不是真正应急管理部门的网站,而是由他们自己架设的服务器,专门为查询这个假证制作的假网站。经过警方三省联动抓捕这一制售团伙,已成功批捕17人。
据警方介绍,10月26日,公安部已将7500多名在网上购买假证的人员信息发至全国各地公安部门,要求核查当地购买假证人员并进行处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近期又最新发现一批冒牌网站!
利益驱使,
屡禁不止!
请转发扩散,请勿上当受骗!
冒牌网站由不法分子制作,目的是为了售卖假证。通过自建查询网站,让购买者误以为所购假证也可通过网络验证。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切勿心存侥幸,相信“包过”,“包拿证”此类虚假承诺。请擦亮眼睛!
【冒牌网站一】
李某办证时旅行社提供的证件查询网站,看似正规,实则是假网站
【冒牌网站二】
不要心存侥幸!
特种作业本来危险性就高
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并且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企业财产损失
因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要想从事特种作业
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而且,取得该证后还需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上岗
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资格,上岗作业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持证人所在公司未查验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及证件真伪,
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是的,不仅特种作业人员不能持假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也不能使用持假证或无证人员上岗,否则也可能面临处罚!
此外,如果明知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相关证件,却仍默许其无证上岗,罚款可能还会更多!
所以,如果不想被罚款,甚至被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记得查验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拒绝持假证上岗!拒绝无证上岗!
那么,对于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真假
我们又该如何辨别呢?
三大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区别:
安监、质监、住建
◆ 特种作业操作证
(管理单位:应急管理部(安监总局))
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报名
报名工种: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修、拆除作业。
报名条件:
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消磁无法报名),手机号,毕业证,蓝底登记照两寸电子版方可报名。
二、培训
报名成功后,学员需要完成线上课时+模拟考试,模拟考通过后才能申请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实操考试(复审学员只需参加理论考试),理论考试时间2小时,上午第一场理论考试未通过,下午可以参加补考。理论考试合格后才可参加实操考试。理论和实操考试合格线均为80分。
四、证书样本
包含作业
1.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防爆电气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3.高处作业(一级高处作业;二级高处作业;三级高处作业;特级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1.工地升降货梯升降作业
12.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 查询网址:http://cx.mem.gov.cn/
★ 查询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
◆ 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证)
(管理单位:质检总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一、报名
报名工种:电梯安全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业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指挥、起重机司机(限桥式起重机)、起重机司机(限门式起重机)、叉车司机。
报名条件:
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消磁无法报名),手机号,毕业证,蓝底登记照两寸电子版方可报名。
二、培训
报名成功后,学员需要完成培训课程+模拟考试,模拟考通过后才能申请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实操考试。
四、证书样本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 查询网址:http://www.cnse.gov.cn/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
(管理单位:建设部)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一、报名
报名工种: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普通手脚架)、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手脚架)、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工(施工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工(物料起重机)、高空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报名条件:
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消磁无法报名),手机号,毕业证,蓝底登记照两寸电子版方可报名。
二、培训
报名成功后,学员需要完成培训课程+模拟考试,模拟考通过后才能申请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实操考试。
四、证书样本
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 查询网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http://www.mohurd.gov.cn,在网站首页左下角找到“地方主管部门网站”一栏点击进入或者通过本文件所汇总的网站链接进行访问。
来源: 每日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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