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
2021年上半年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应急〔2020〕231号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机构:
为保证我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工作有序开展,方便广大机构及考生做好考试准备,现就2021年上半年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计划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
(一)电工作业,包括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其中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仅受理复审换证);
(二)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三)高处作业,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四)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二、考试科目】
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粤应急规〔2020〕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均采取百分制,8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理论考试采取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实际操作考试采取操作和口述方式。
(一)特种作业人员初训考试,需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理论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试;实际操作考试按照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标准进行,分四个实操科目。
(二)特种作业人员复审考试,仅考理论知识考试一个科目。
【三、考试题型及考试标准】
(一)理论考试均为标准化题型。
(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统一实行原国家安监总局制(修)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2)。
【四、考期安排】
请各安全培训机构及考生严格按照考期安排报名考试
【五、其他事项要求】
(一)考试费用说明。考试免收考试费(包括补考科目),考试产生的费用由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承担,任何机构不得收取考生考试费用。
(二)考试申请及依据。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安监总局令第30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各相关培训机构应在完成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相关课程(学时)后,方可提出考试申请(报名考试),考试申请需由培训机构在报考截止日期前通过国家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提交。
(三)培训机构信息。培训机构信息可在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专题-培训信息”栏目及微信公众号“考试服务”栏目查询。
(四)准考证打印。考生收到培训机构通知或手机短信通知后,可通过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专题-考试查询”栏目,自助打印准考证。
(五)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指引前往考试地点,按时参加考试。
(六)深圳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业务窗口地址:罗湖区宝安北路2078号安全教育基地7楼,咨询电话:23481891。
(七)如遇特殊情况,市应急管理局将适时调整考试安排,具体调整安排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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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
附件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
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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