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
新修订的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将正式施行!
《实施办法》进一步聚焦电动车消防安全
并提出相应要求
特别是关于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
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规定
个人最高或被罚千元
● 《实施办法》规定了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 《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安全无小事
防患于未然
电动车火灾会产生什么后果?
该如何预防?
一图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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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防、广州日报、广东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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