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爆炸!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贸企业要对照标准主动排查!

2024-02-19 15:08:43 

据江苏省海安市应急管理局通报

2024年2月18日2时11分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车间内生产铝棒的铸造井区域发生爆炸

截至目前

共造成3人死亡,2人失联

搜救和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

相关案例


01


2023年10月20日21时21分许,广西平果市工业园区内企业广西兴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再生铝熔铸车间发生一起爆炸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经专家组初步调查,该起事故是铝棒在拉铸过程中,高温铝液泄漏到冷却水池内,发生爆炸。

02


2022年4月3日11时许,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的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熔铸二车间发生深井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100万元。

03


2020年9月6日2时25分,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甘肃宏达铝型材有限公司熔铸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

铝加工企业属于工贸企业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明确了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工贸企业要对照标准主动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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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再重新了解

“铝7条”“钢8条”“粉尘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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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7条”


  1. 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系统联锁,未实现自动控流;

  2. 固定式熔炼炉高温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配置液位传感器和报警装置,液位传感器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

  3. 存放铝锭的地面潮湿,熔炼炉、保温炉及铸造等作业场所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 深井铸造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未配置进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未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联锁;

  5. 铝水铸造流程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6. 钢丝卷扬系统引锭盘托架钢丝绳未定期检查和更换,卷扬系统未设置应急电源;液压铸造系统未设置手动泄压系统;

  7. 铸造车间现场未严格控制人数,未控制非生产人员进入。

“钢8条”


  1. 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炼铁厂铸铁车间吊运铁水、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

  2. 吊运铁水、钢水和液渣起重机龙门钩横梁焊缝、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 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和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4. 钢水铸造(连铸、模铸)流程未规范设置钢水罐、溢流槽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5. 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和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

  6. 高炉、转炉、钢水连铸、加热炉和煤气柜等煤气区域的有人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和人员休息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以及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7. 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隔断装置和吹扫设施;

  8.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粉尘6条”


  1. 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 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3. 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 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 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 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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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作者 | 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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