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普 | “夺命”叉车,只在瞬间!风险警示需牢记!

2025-07-21 13:26:36 

叉车作为一种广泛使用的特种设备

具有较高的安全风险

如果工作人员不规范操作或设备故障

都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所以

企业应加强操作人员安全培训

严格作业现场管理

杜绝违规操作

切实预防事故发生


01|作业时做好安全检查



▲叉车驾驶员倒车时未注意后方人员

︎ 作业前检查灯光、倒车警报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 叉车作业范围1.5米内不得有人靠近(对企业的要求);

︎ 叉车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

︎ 在厂房、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驾驶员的侧后方指挥。

02|叉车禁止超载、站人



▲货物超重导致叉车倾翻

︎ 驾驶叉车应系好安全带。

︎ 不得随意改装叉车,叉车不得用于抬升作业。

︎ 叉车所有部位禁止站人、搭乘其他人员。

︎ 不得超载,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行驶过程中双叉或运送的物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

03|禁止高速转弯、倒车



▲叉车转弯时失控

︎ 叉车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行驶信号。

︎ 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叉车作业时视线被遮挡发生意外

︎ 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需倒车行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 叉车被门卡住,试图强行通过差点倾翻

叉车是指通过门架和货叉

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

进行堆垛作业的自行式车辆

它属于《特种设备目录》

所指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之一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叉车不得使用!

未取得叉车特种设备作业证件的人员

不得驾驶叉车作业!

叉车作业还有哪些禁止?

一起来看

↓↓↓

除了“十四禁止”和“三点注意”之外,承租单位、场地经营管理单位应在叉车进场施工前查验叉车的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报告、作业人员证等证明文件,并留案备查

叉车作业时

请牢记

“五必须”“八排查”“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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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操作的“五个必须”

1.作业现场其他人员没有与叉车保持安全距离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2.交叉路口行车必须减速、鸣笛、进行KY确认

3.叉车停止作业下车时,必须熄火、拔钥匙、拉手刹

4.每日始业前,必须按照点检内容进行仔细点检方可作业

5.叉车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必须遵守“停呼等”的原则


叉车操作的“每日八排查”

1.冷却水、机油;

2.手刹、脚刹;

3.大灯;

4.转向灯;

5.倒车灯;

6.倒车蜂鸣器、危险警示灯;

7.风扇窗;

8.外观。


叉车操作的“十不准”

1. 不准在升降货叉的同时行车;

2. 不准利用惯性卸货;

3. 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4. 不准超载作业;

5. 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的货物;

6. 不准用货叉直接铲运易燃易爆物;

7. 不准在货叉、货盘上站人作业,起升货物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8. 不准将货物升高至30厘米以上做长距离行驶;

9. 不准用货叉挑、顶、撞货盘的方式卸货;

10. 不准超速,在仓库内载物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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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应急管理、新京报·我们视频、中国安全生产网、广东安全生产技术杂志等

作者 | 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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