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浙江温州消防消息
近日,温州市鹿城区
一厂房发生火灾
经消防救援人员及时处置
现场明火被扑灭
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认定
火灾原因为作业人员王某某
在未取得熔化焊接与热切割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违规施工
飞溅的焊渣点燃周围可燃物引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王某某因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
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
违规动火作业
若操作不当或防范措施不到位
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相关责任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防范事故发生
这些事项一定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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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作者|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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