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不少人的认知里
存在着这样一种误区
只有酒后驾驶机动车才算酒驾
法律明确规定
醉酒后同样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醉酒驾驶。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
不仅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还容易引发事故
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193mg/100ml
凌晨4时许,白某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头盔)行驶至事发路段,因饮酒后走机动车道,且操作不当,导致打滑失控后摔倒。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白某吹气数值193mg/100ml。

218mg/100ml
凌晨1时许,陆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人,均未佩戴头盔)逆向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与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陆某吹气值为218mg/100ml。
守法出行,敬畏生命!
酒驾、醉驾祸害大
每一次的事故都是前车之鉴
在酒精的作用下
骑行者的反应、控制能力会降低
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
极易引发事故,害人害己
请大家学会拒绝酒驾、主动劝阻酒驾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
都要做到遵守法规
坚决拒绝酒驾、醉驾
在驾乘电动自行车时
还要戴好头盔
文明安全出行,平平安安回家!
—END—
来源 | 深圳交警
作者 | 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声明 | 本号致力于公共安全宣传,无任何商业用途。若有文字、图片、视频设计侵权或违规,请及时告知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