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丨禁火令发布啦~ 21.11.12-22.04.30要注意用火哦!

2021-11-17 15: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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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

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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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光明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禁火令来咯~

禁火区域

全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


禁火时间

2021年11月12日至2022年4月30日。


禁火规定

在禁火区域和禁火时间内,凡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法律责任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及个人,由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注意: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或当地街道办事处报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88212125。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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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光明应急管理、光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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