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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常识之二----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类概念及关系
1、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方式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类及定义:事故隐患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险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危险: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
4、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5、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危险源与事故隐患关系:安全隐患管理是围绕危险源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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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光明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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