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法律权威 彰显执法温情——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强制执行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023-03-09 11:13:20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强制执行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维护法律权威 彰显执法温情


安全重于泰山,法律必须执行。2023年3月6日,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光明街道主动配合光明区人民法院对一家电器生产企业采取行政强制执行。

据悉,2021年11月,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一家电器生产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5000元的决定。该企业在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超过法定时限,且多次书面催告后,仍未缴纳罚款。为维护法律权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申请对该企业进行行政强制执行。

2023年3月6日,区应急管理局、区人民法院、街道相关执法人员一同前往该企业,向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普法,并对本次强制执行进行了全面解读。在得知该企业存在现金流紧张的情况等确实存在的困难后,执法人员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对企业未履行罚款的行为不予加重罚款,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缴纳罚款的限期延长,同时依法将企业部分不影响正常生产的设备查封,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彰显了执法的温情。该企业负责人对本次执行结果表示接受,并主动配合查封。

法院执行人员强调,法律权威不容挑战,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履行缴纳罚款等义务。企业应在限期内缴纳罚款,若超过最后期限仍未缴纳,将依法对查封的企业财产进行司法拍卖。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呼吁广大企业,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和社会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避免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而增加企业不必要的负担。企业受到处罚后,应当依法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企业确实存在困难的,应申请延期缴纳或分期缴纳,区应急管理局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法律范围内给予最大的支持。

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服务,积极打造“安全优质、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在推进“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对“屡教不改”、罔顾安全的企业和漠视法律的“老赖”也绝不手软,维护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法律权威,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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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法规与信访科

图片 | 刘永超

编辑 | 刘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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