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情节严重可入刑

2023-07-27 17:48:40 
重要提醒

从2023年5月15日开始,《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工贸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就上岗作业的,将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证件过期,企业将面临重罚,情节严重可入刑。

特种作业危险性高

从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

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看下面一组事故处罚案例

了解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的重要性


案例警示
01

深圳市光明区某机电有限公司

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10日,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对某机电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该公司员工胡某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调查认定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等规定,对该公司上述三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罚款人民币3000元、罚款人民币2万元,合并处以罚款人民币4.3万元的行政处罚;调查认定该公司员工胡某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对胡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02

深圳市光明区某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18日,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对某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该公司员工王某海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调查认定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调查认定该公司员工王某海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王某海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03

深圳市宝安区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员工

冷某无证违法上岗开展电焊作业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23日,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对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冷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违法上岗开展电焊作业。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调查认定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04

深圳市罗湖区某广告有限公司员工

彭某某无证违法上岗开展电焊作业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24日,深圳市罗湖区应急管理局对某广告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彭某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违法上岗开展电焊作业。


罗湖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调查认定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05

深圳市罗湖区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员工

刘某某无证违法上岗开展电焊作业行政处罚案


2023年2月7日,深圳市罗湖区应急管理局对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刘某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违法上岗开展电焊作业。


罗湖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调查认定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安全提示

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熟练掌握特种作业技能,持证上岗。


二、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做到未辨识风险不作业、未审批不作业、无监护不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不作业。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深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规范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程序,对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查处,做到“严查一家,警示一片”,同时广泛宣传特种作业法律法规,开展特种作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特种作业危险性的认识,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来源:观湖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