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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领域
(一)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工矿商贸、化工与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城市消防、建筑和市政工程、特种设备、新兴产业、事故调查等组别;
(二)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气象灾害、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消防、地震灾害、生物灾害、灾害调查等组别;
(三)公共卫生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职业健康等组别;
(四)社会安全类:主要包括反恐事件、群体性事件、经济安全、交通安全、涉外突发事件等组别;
(五)综合管理类:主要包括政策标准、应急救援、信息科技等组别。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心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熟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在应急管理领域享有一定声誉,愿意遵守《办法》各项规定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三)学历、工作、技能经历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相关工作满12年;
2.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相关工作满10年;
3.硕士学历,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相关工作满8年;
4.博士学历,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相关工作满5年;
5.属于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特殊技能(如水下救援、空中救援等)的实用型人才的,经提供相关材料,条件可适当放宽。
满足上述任一条件,且具备高级职称优先考虑。
(四)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决策咨询的能力,有较强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安全生产相关检查、审查等能力;常居深圳市中、东部片区,能第一时间响应的专家优先考虑。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特邀专家除外)。
(六)未出现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推荐时间、方式
专家推荐以自愿为原则,采用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报名时间统一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日。
(一)单位推荐
各相关单位对照专家基本条件,推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2名及以上具有丰富一线实务和现场处置经验的专家人选,提交《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2)及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
填报《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需有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的意见并盖公章;填报《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需推荐单位盖公章。
(二)个人自荐
专家可自行填报《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经本人签字(现有单位的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提交《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及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四、选聘程序
龙岗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审核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专家人员资格,综合评审申请人的报名志愿、学历履历、专业特长、业界评价、职业操守、年龄结构、专业比例等因素,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并公示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相关专家聘书。
五、相关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及自荐报名人员,于12月1日前将汇总表(单位)、专家推荐表(单位及个人)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邮件注明“龙岗区应急管理专家库”),其中电子版本和扫描版本(带公章)文件请提交至邮箱lgjc@lg.gov.cn。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附件2《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详见以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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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岗区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