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动自行车
作为一种高效的代步工具
已经成为了人们出行的首选方式
然而其中潜藏的安全隐患也不能忽视
尤其近期频发的与电动自行车
相关的火灾事故牵动人心

案例一
2月23日4时39分,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

案例二
2023年12月28日,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东新店村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情,事故造成4名被困人员遇难。经初步调查,火灾原因为电动自行车起火所致。

案例三
2023年12月13日,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某高层小区发生火情,起火点位于12层8号房,事故造成2名未成年人遇难。经调查,火灾原因为推入室内的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
电动车一旦着火
90秒后,温度便可达到200℃
一台电动车燃烧产生的毒气
足以使上百人窒息而亡
先来看一组案例动图



电动平衡车也是重灾区


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统计
2023年全国共接报
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
相比2022年上升17.4%
而目前我国两轮电动自行车保有量
至少已有3.5亿辆
平均每4个人中
就有1人拥有电动自行车
如何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以下“五严禁”需牢记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五个严禁”
为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就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明确“五个严禁”:
一、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以及消防车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
二、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三、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四、严禁在以上区域内以及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五、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发现违反“五个严禁”的,应当及时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处理。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未尽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造成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的,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以上“五个严禁”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8月1日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实施时
对于高层建筑的电动车自行车管理
也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第四十七条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这份使用电动车安全指南
请收好
遇到电动自行车起火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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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电动车起火,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第一时间切断电闸,防止触电、漏电事故发生;
使用ABC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在附近没有灭火器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干沙子泼撒在起火点进行灭火;
如果火势紧急,难以控制,要迅速拨打119报警电话寻求救援。
使用电动自行车
这些安全措施请对照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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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应急管理
编辑:龙岗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