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擅自停用、损坏!深圳这三家企业涉嫌违法!

2024-04-08 16:33:45 

在生活中

有各种各样的消防设施

它们遍布楼梯间、天花板或墙壁上

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设施

在火灾发生时却能起到

“灭早、灭小、灭初期”的关键作用

如果擅自停用、损坏、挪用、拆除

这些设施

一旦发生火灾

后果会十分严重



然而,在龙岗区

就有一些企业不重视消防安全

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案例一

近日,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深圳市三鼎时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C栋厂房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组的报警管路损坏,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同时该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被擅自停用,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




案例二

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检查深圳市中海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园区13栋B区5层是普通玻璃门及卷帘门,防火门缺失;13栋B区6层、8层防烟楼梯间门是普通玻璃门,防火门缺失,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


案例三

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检查深圳和厚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单位3栋消火栓系统被擅自停用,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生活中常见的消防设施

小伙伴们知道有哪些吗?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火灾探测器

火灾探测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有火情,火灾探测器会将火灾的物理量特征,如温度、烟雾、气体和辐射光强等作出有效响应,并转化为电信信号,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发送报警信号。



火灾报警按钮

在火灾已经发生,而火灾探测器没能及时探测到火情的情况下,可手动按下火灾报警按钮,发送火灾信号。按下按钮后3—5秒,火警确认灯会亮起,表示信号已经发送成功。



火灾声光报警器

通常设置在公共场所,当发生事故或者特殊情况时,可发出声音报警,并带有闪灯闪烁,以此提醒大家注意。



消火栓

消火栓大致分为三类,用于室内、室外和市政。其有两个基本用途,可以直接连接消防出水带,用于灭火或为现场消防车提供水源。



疏散指示灯  

在疏散通道的地面上,或靠近地面的墙上设置发光疏散标志,可以有效地帮助人们在浓烟弥漫的情况下,及时识别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方向,以便迅速逃离火场。



应急照明灯

火灾发生时,正常照明处于断电状态,持续发光的紧急照明,可为被困者和救援人员的安全疏散提供照明。



防火门

防火门是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断性要求的消防设施。防火门可以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蔓延和烟气扩散,确保人员疏散。



灭火器

一般商场、居民楼、写字楼常配备干粉灭火器,可以用于扑救各种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电器设备火灾。泡沫灭火器可用于各种油类火灾、纤维、橡胶等固体可燃物火灾。二氧化碳灭火器用于扑救贵重仪器设备、档案资料计算机等火灾。



消防通道

消防通道是消防车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的专用通道。根据规定,消防通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消防通道上不允许停放车辆,防止发生火灾时堵塞。




那么

消防设施为什么不允许拆除呢?

该如何维护、保养呢?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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