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身边常见的消防隐患
你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想法?
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
有物业呢
别管闲事
楼道堆放杂物?
又不在我们楼层
别管闲事
在楼道给电动车充电?
别人的事
别管闲事
可是
这些隐患最终导致
你住的楼房着火了呢?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做一个多管“闲事”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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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03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者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易于开启,并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
04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来源:中国消防、应急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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