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8月6日8时21分许,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85.2万元。3月8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布宿州市砀山县“2021•8•6”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这是一起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的有限空间作业硫化氢中毒事故。

8月6日上午6时许,石亚恒、孙连义、刘强、谢书银、常伟、齐锋共计6人带着风机、金属爬梯、金属抓钩等清淤工具先后到达科技泵站,此时科技泵站的出入大门被锁住。6时39分,石亚恒安排孙连义翻越金属栅栏进入提升泵站内,打开进水闸门井和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的井盖进行自然通风。7时23分许,为了方便吸污车管道伸入泵站内部污水井进行吸污,孙连义将围栏的一根栏杆锯掉一截,之后,常伟、齐锋用吸污车分别抽走一车进水闸门井内的污水。8时19分许,孙连义穿上防水衣进入进水闸门井,准备进行封堵作业,随后井上人员将封堵气囊通过绳索吊入井内。8时21分许,孙连义在井下喊道“我不行了”,井上人员让其赶紧爬上来,于是孙连义便开始向井上攀爬,在手臂伸出井口后,无力继续攀爬,井上人员未能抓住孙连义,孙连义坠入污水中。随后石亚恒和刘强在未采取任何个体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相继下井救人,均很快丧失意识倒入污水中。
经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孙连义违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由于该事故井内含有大量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导致其下井作业时中毒并跌落污水井内死亡,石亚恒和刘强在未做好个体防护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事故调查报告全文
来源: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声明:素材用于公益宣传,无任何商业用途,如涉及版权或违规,请及时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