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违法改装车辆在行驶过程中
发出巨大的轰鸣声
严重危及交通安全和严重扰民
也让行人及周边的居民深恶痛绝

可偏有人对汽车的轰鸣声着迷
不断想法子给自己的爱车改装排气
部分汽修店抓住了这些司机的耍酷心理
明知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
却助长这种违法行为
蜀黍只有一个态度——严查!



2022年11月8日22时,有一市民举报称罗湖区金州路金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有两辆小车发出巨大的轰鸣声“炸街“扰民,希望交警蜀黍处理。于是交警蜀黍立即前往该市民举报的地点金州路,并在现场查获涉嫌“炸街扰民”的粤B8N***号牌跑车、粤B6P***号牌跑车并扣留。


粤B8N***、粤B6P***号牌车辆排气系统均存在改动痕迹。目前,罗湖交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已对粤B8N***、粤B6P***号牌改装车辆车主作出处罚,并责令改正。


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
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点
你的任何交通违法行为
都在交警的“法眼”里!
在调查过程中,蜀黍发现上述两辆车均由同一家店铺改装的!根据涉事司机提供的线索,蜀黍顺藤摸瓜找到了非法改装的“源头”——一家名为“深圳波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汽车维修企业。

交警蜀黍上门调查取证,对该公司负责人陈某依法询问,陈某向交警承认了该店改装粤B8N***、粤B6P***号牌车辆的情况。

无论是驾驶非法改装车
还是为车辆提供非法改装
交警坚决从严查处、绝不手软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陈某灏实施驾驶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非法改装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对于非法改装
造成声浪扰民的车辆及改装门店
一律依法严惩!
改变进气、排气:单排气管改双排气管;增大进气、排气管口径等。
改装动力:加装涡轮增压器、增加电力驱动等改变车辆动力参数等。 改装车灯:加装增火器(俗称“火牛”)、改装氙气大灯等。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驾驶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机动车,责令消除违法状态,收缴违法装置,对车辆所有人处2000元罚款;对非法改装单位或个人处10000元罚款。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发出惊人声浪,制造噪音扰民的。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八十条第一款,改装、拆除消声器及其他防治噪声污染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
依据《深圳市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超过规定噪声限值的机动车。

对违反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
在严查“炸街”、非法改装违法行为过程中
深圳交警同步开展打击车辆改装源头工作
主动出击、以车查店
严厉打击改装门店
在此,蜀黍奉劝广大驾驶员及汽修店铺
自觉杜绝非法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
来源:深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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