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来,跟大件事君念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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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走在人行道
电动车戴头盔不逆行
转弯减速莫急躁
加装雨伞是隐患
机动车注意瞭望
谨慎驾驶礼让行人
据官方公布
今年6-8月
坂田发生三起交通事故
其中两起事故和电动车有关
有1人不幸身亡
一起来关注详细情况
1
醉酒男子半夜躺在通道上
货车路过碾压致骨折
2023年8月27日3时20分,聂某驾驶中型特殊结构货车沿坂田街道居里夫人大道有所为大厦通道,由南往北行驶左转弯时,该车与醉酒躺卧在该路段的廖某腿部发生碾压,造成廖某身体骨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目前,廖某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中。
因聂某驾驶机动车在道上行驶未注意观察确保行车安全,廖某醉酒在通道内躺卧,交警部门认定聂某、廖某均承担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2
两电动车迎面相撞
没戴头盔女子身亡
2023年8月24日8时55分,邓某(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两轮电动车沿龙岗区坂田街道坂雪岗大道非机动车道,由南往北方向逆向行驶至华为地铁站C出口路段时,车头与北往南方向周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的两轮电动车车头发生碰撞,致使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邓某轻微擦伤,周某头部严重受伤,当场昏迷,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最终,因邓某未按规定在右侧通行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周某驾驶电动车行驶速度超过15公里每小时,且不佩戴安全头盔,负事故次要责任。
3
电动车加装雨伞行车过快
致行人牙齿脱落手部骨折
2023年6月18日15时00分许,蒙某骑行两轮电动自行车,沿S360(布龙路)坂田段由南往北行驶至龙岗区坂田街道S360(布龙路)坂田段坂田地铁口时,来不及刹车与行人彭某发生碰撞,其车上的雨伞柄直插彭某嘴部,造成彭某左手骨折、牙齿脱落、嘴巴缝针等不同程度的损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最终,蒙某因未观察道路周围安全情况后行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近年来
各地电动车交通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电动车逆行、不戴头盔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不注意观察行驶
非法加装雨蓬雨伞等乱象
严重危害生命安全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马路不是游戏场
意外随时发生
无论是机动车还是行人、非机动车
都务必遵守交通规则
切莫心存侥幸
道路车来车往
行人严禁在路上坐卧
避免意外伤害
在日常出行中
更要做到以下几点
1、行人在外出时,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
2、在横过马路时,也必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在设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地方,要严格遵守信号;
3、在没有划人行横道的地方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斜穿、猛跑;
4、不要在道路上聚集打闹、追车、扒车、强行拦车抛物集车或进行其它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先来划个重点
骑行电动车时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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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规则、戴头盔、载一人”
①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下车推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
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切记不可图一时之快,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
② 头部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只要受到碰撞,很容易造成颅脑损伤。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到的损伤便会降到最低,在意外发生时或许有保命的作用!
③ 电动车由于其自身的结构原因,稳定性相对于轿车较差,当车辆超负荷载重、载人时,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骑行者根本就没有时间反应,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根据《广东省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图源:IC photo
头盔戴对才能确保安全
怎样才是“戴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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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电动车请勿加装雨蓬、雨伞
你以为遮阳避雨
其实是事故的风险
请拒绝加装!自觉拆除!
电动车加装雨篷或遮阳伞后,由于电动车车身轻,行驶状态不稳定,如果遇到大风或者大型车辆会车等高速气流,电动车就会随雨篷的飘动而左右摆动,如果不能及时躲避或者注意力不集中,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由于高度、宽度增加,容易剐蹭到车旁的行人和其他车辆,尤其是在车速过快时,产生的伤害就更加严重。
另外,雨篷、遮阳伞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可能会出现前挡透明布老化模糊、伞体下降、走位等现象,可能遮挡骑车人的视线。
作为一名驾驶员
除了良好的驾驶技术外
遵规守法,安全行车更加重要
① 红绿灯前,驾驶员要随时注意从两侧突然冒出来的非机动车或行人,提前做好减速停车的准备,避免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擦。
② 遇到跑在机动车道上的非机动车:小心为上,如果看到有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时,要尽量拉开横向距离,当电动车距离自己特别近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观察。
③ 遇到斑马线上的非机动车:斑马线的意思就是要提醒司机减速,注意安全。所以平时开车时,千万不要疏忽路况变化和车辆变化带来的盲区。
④ 停车开门遇到突然冲上来的电动车:停车时要选择好位置,在开车门时,一定要仔细观察车辆后方的情况,缓慢打开车门。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希望大家出行时都能牢记
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喔
来源:深圳大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