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一
案例二
10月17日,深圳福田区华强北街道一物流网点起火。经勘验认定,起火原因为物流点员工王某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充电过程中锂电池着火,所幸无人员伤亡。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三

案例四
广州21岁大学生小梁,暑假留在学校兼职,和室友合租,室友每天都将电瓶车电池带回宿舍充电,其他人劝阻无果。8月25日,锂电池发热失控起火,小梁烧伤超过90%,室友烧伤达70%。

案例五



@ 《广东安全生产》


案例一
案例二
10月17日,深圳福田区华强北街道一物流网点起火。经勘验认定,起火原因为物流点员工王某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充电过程中锂电池着火,所幸无人员伤亡。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三

案例四
广州21岁大学生小梁,暑假留在学校兼职,和室友合租,室友每天都将电瓶车电池带回宿舍充电,其他人劝阻无果。8月25日,锂电池发热失控起火,小梁烧伤超过90%,室友烧伤达70%。

案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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